和美集团审计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依法成立于2019年3月,部门设立在集团总部,按照审计署《内部审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受集团董事会直管,向董事会直接负责。现部门下设审计总监一名、专职审计人员一名,原则上各经营版块财务总监和片区财务专员均为审计人才库成员,根据集团审计工作需要接受审计部直接安排。旨在提升集团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加强集团公司对各成员公司的监管力度,实现集团战略规划目标,降低经营风险。
一、审计部职责
1.制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3.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测试评估
4.对公司重要岗位负责人及各权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5.对集团及各权属子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生重大经营、财务、法律异常的子公司,及时组织进行专项审计;
6.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等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验收进行审计监督;
7.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货物(劳务)采购、产品销售、项目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8.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经济业务中的重要经济合同进行签约前的审核审计;
9.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二、内部审计机构权利
1.召开本公司、部门、关联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根据审计需要,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
4.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
5.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6.参加相关会议、接受业务培训;
7.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优化、纠正经济活动的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间题及时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总裁告,同时提报集团监察委,提早介入侦查;
10.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栽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三、集团审计部理念
强化内控·严明纪律·服务运营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大济路8号和美产业园
电话:0543-8197099
传真:0543-8197501
邮箱:xingzheng2009hm@163.com